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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經(jīng)〉直解》六十一丨新譯《瑜伽經(jīng)》漢英全文(第三、四篇)
《〈瑜伽經(jīng)〉直解》六十一丨新譯《瑜伽經(jīng)》漢英全文(第三、四篇)3.5 當意識通過此三者(冥想、禪定和三摩地)的修行達到純熟時,般若(智慧)即會如曉日一般朗現(xiàn)出來。
3.7 (冥想、禪定和三摩地)此三者與前五者(正行、精進、調身、調息、制感)相比,它們是更為內在、更為深刻的修行。
3.8 但此三者(冥想、禪定和三摩地)依然是有功德(有善業(yè)種子和定業(yè)種子)的境界(而不是超越善惡和定業(yè),徹底無染無執(zhí)的境界)。
3.9 如瑜伽修行者不能很好地從有修有證的有為法中超越出來,進入到無修無證的無為法中,則意識深處的各種業(yè)種(即業(yè)力和業(yè)障的種子)將永難徹底化凈,使我們永遠被封限于業(yè)障之中不得解脫。
3.11 觀察意識的流遷變化(即對每個起心動念皆保持著很高的覺知),如此這些意識之流(妄念之流)即會漸漸止息而逐步趨向三摩地。
3.12 換句話說,任由心念起伏生滅,任由妄想來來去去,我們只需對它們保持著一個超越的觀照即可。
3.13 知性(經(jīng)驗知識和科技知識)的增長是通過對構成事物(即現(xiàn)象界的萬物)的法則、過程、條件這三大要素和原理進行不斷深入地了解而獲得的。譯者按:梵文Dharma的含義十分豐富,有“現(xiàn)象”“法度”“規(guī)則”“修行方法”“圣賢的教導”“(事物運行的)軌道”等意,此處譯為“法則”。
3.16 對(現(xiàn)象世界)萬事萬物的三大基本構成要素(法則、過程、條件)的變化規(guī)律進行深入觀察,即可獲得對過去和未來的洞見。
3.17 名詞、涵義和指陳對象,這三者(即能指——名詞;所指——對象,以及所指通過能指的指陳后顯現(xiàn)出的意義和內涵)之間緊密關聯(lián),如果其中之一不明,將會影響到對另兩者的諦解。對這三者相互關系的潛心體會,將會對“存在的語言”達到深入的洞悟。譯者按:此處教導的是關于知識瑜伽(又名智慧瑜伽)的修行方法。知識瑜伽主要是通過對圣賢學說與教導的深入?yún)⒕慷_到開悟之方法。
3.19 對他人(主要指古今的修行大成就者和圣賢)作深入覺察,便可體證此人之生命(此處的“生命”包括思想、能力、證境、智慧、品德等)。
3.20 但不能體證出此人所學習和了解的那些客體知識(如此人掌握的復雜的數(shù)學演算知識,制作儀器所需的科學知識等)。
3.21 當設想事物(包括身體)的外形對我們不再構成障礙時,心靈之眼(意識的洞察能力)即可(脫離肉眼的束縛,自由地發(fā)揮它的功能而)直接探知(透視或直覺)出事物的內在屬性和特征等。
3.22 同理,當我們不再固執(zhí)地認同五官(是唯一了解事物的工具)時,便可以解脫對五官的束縛而用心靈直接去聽,用心靈直接去嗅,用心靈直接去嘗,用心靈直接去感知一切事物。
3.23 深入覺察一個人行為或研究相關的征兆,即可知曉那些必將到來的結果——無論這些結果是即將到來,還是相隔一定的時間(見微知著,明因知果),乃至于知曉死亡和來生。
3.24 若生活和人生始終充滿著友誼、慈悲、快樂和從容等,它們將給我們帶來源源不斷的能量和力量(而使我們變得更加充實和富有創(chuàng)造力)。
3.25 通過觀想將我們化身于大象的力量和勇氣之中,久之我們即會充滿如大象般的力量和勇氣。同理,通過觀想將自己化身于某個事物,久之我們即會擁有此事物的品質和特征。
譯者按:3.28和3.29兩節(jié)中關于“星宿的位置”與“星宿的運行”不是指現(xiàn)代宇宙學中各星系的物理學知識,而是指古印度預測學和命理學的主要分支:星相學的知識,即研究星相(含日月)對身心和命運產(chǎn)生各種影響的一門科學。3.29 Focusing with perfect discipline on the polestar yields insight about their movements.
3.37 經(jīng)過對對錯(也含美丑和善惡)不斷深入的辨識與覺知,可有效地促發(fā)我們的聽覺、感覺、視覺、味覺、嗅覺等感官功能獲得飛躍式的提高。
3.38 獲得這些超常之神通可能會讓自己或他人誤以為獲得了(瑜伽修行的)大成就。(其實這些神通是很低的成就,如果認識不清這一點),很可能會讓我們止步不前,而影響到我們對修行的最終目的——真我(無我之我,即圓覺)的追求。
3.39 通過深入地解除對(自己)身體之認同(執(zhí)著),心靈即可深度而敏銳地流動(即處于深度的自由之中,也即意識不再受束于身體),此時意識即可進入他人的身體之中(以探知他人的身體情況)。
3.40 通過對生命能量的控制,可以令瑜伽士穿越水、泥土、荊棘或物體而無障礙,或于空中飄行。
譯者按:此節(jié)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關于瑜伽修行方法的教導。但此修行方法已經(jīng)在傳統(tǒng)印度瑜伽流派中失傳了。慶幸的是此種修行法門被印度大乘晚期佛教——密宗完整地吸收和體系化后流傳到,并作為密宗最古老的流派:寧瑪派的最高修行方法——“”而一直傳承至今。“”即是從觀想臍輪內有一個小小的火焰開始修起,直至全身轉化為光明——此時,普通人可能會看到此瑜伽士化入一團光明之中?!啊毙扌蝎@成就者,死亡時整個身體于數(shù)日之內逐漸光化而去,最后肉體會縮小為一尺多高或僅剩下頭發(fā)、指(趾)甲。此名之為“虹化”——像彩虹一樣化去。獲此成就者在印度和密宗內古今皆不勝枚舉,然未聞印度某傳統(tǒng)瑜伽流派的修行者中有達此成就者,足見《瑜伽經(jīng)》此處所授之法在傳統(tǒng)瑜伽流派中業(yè)已失傳。
3.44 當瑜伽士徹底地消除意識與外部世界的分離,那么覆蓋在心靈內在光明之上的面紗(障蔽)就會自動地揭去(心靈之光即可自由地顯耀出來)。
3.45 通過對事物各方面(顯表的、微妙的、內在性的、外延性的和目的指向等)的深度覺察,瑜伽士即可精通各事物(的原理)。
3.46 如此,即可產(chǎn)生出某些非同尋常的能力(即神通),這些神通包括對(體內)微小的粒子施加作用(令其發(fā)生改變),而達到使瑜伽士的身體變得完美。(這些神奇的事跡在普通人看來)是超越物理法則的。
3.48 通過對各感官的感覺的過程、固有的特性、相對的獨立性、相互之間的關聯(lián)性以及它們各自的意志的深入覺察,瑜伽士即可有效地掌控它們。
3.49 (當瑜伽士有效地掌控它們時)即可從這些感官中獲得(主人般的)自由,此時感官在進行感知活動時與心靈之間的互動(即心靈對感官的反應,或感官對心靈的反應)因更加直接而變得更加迅速,不再像此前那樣,外部的現(xiàn)象世界是曲折或緩慢地經(jīng)過各感官而抵達心靈。
3.50 當瑜伽士能精確地辨別圓覺與對現(xiàn)象世界的認知(是兩種不同屬性的知識范疇)時,便可在任何時候避免出現(xiàn)迷失和錯亂。
3.51 當修行者清楚地認識到,甚至對全知(即無我智、神智或般若)也不可生執(zhí)著和貪念之時,一切人生和身心中的各種苦痛與煩惱之源必然斷絕,圓覺之照徹如太陽一般高懸。
3.52 即使得到天堂的邀請(即進身于圣賢或成就者之列),修行者仍須避免執(zhí)著、驕傲,或煩惱的復發(fā)。
3.54 (達到平等性智之成就的瑜伽士)能夠通過事物的起因、特征、方位等所有可能的方面,洞悉出它們的同一性(即平等性)。
3.55 以這種方式——通過超越的平等觀而消弭現(xiàn)象世界中各種表象的差異性——才能見出天地萬物皆是本性的化現(xiàn)。
3.56 一旦意識的光明和純凈如同圓覺(即始覺與本覺合而為一,也即后天之覺悟通過瑜伽修行而逐步成長到與先天本有之般若融通匯合),瑜伽士即回歸真我(無我之我,圓覺)本有之自由。
4.1 達到三摩地的成就,(除了通過打坐禪定的方式以外),還可以通過前生(生來即處于三摩地之中)、通過藥物、通過念誦咒語,以及通過苦行而獲得。
4.3 事物之所以成為這樣或那樣,非其最近之因所致,乃遠近眾因合力之果(即該事物此前的整個歷史持續(xù)地合力塑造此事物以成如此)。如同農(nóng)夫引水灌溉。
4.7 (一個有成就的)瑜伽士的所作所為(因其無我執(zhí)和無法執(zhí)之故)已超越通常所謂的善惡好壞,但對一般人來說,他們的行為必將留下善業(yè)、惡業(yè)或無記業(yè)的種子(于他們的意識深處)。
4.8 (對于一般人來說)每個行為都會為他們意識深處的業(yè)種增加新的內容,這些新內容依據(jù)他們行為的屬性——善、惡或無記而定。
4.9 因為業(yè)種與意識模式是一枚硬幣的兩面(即互為對方的前提),它們以因果相續(xù)的方式貫穿生死(輪回)、時間和空間。
4.10 它們(即因果之鏈)是始終存在的,(在沒有對它們進行有效地化除之前)它們固守(即執(zhí)守著,維護著)自己的存在之意志力(即業(yè)力)將永不消失。
4.11 因為如是因、如是果、如是緣、如是報等之間是互為前提的,所以當意識模式化除(或超越)后,(由意識模式或業(yè)種引發(fā)的)如是因、如是果、如是緣、如是報等必將隨之消失。
4.12 過去與未來皆內在于同一事物之中,它們(過去與未來)是處于時刻遷流之中的事物的兩個不同部分的存在。
4.14 (在沒有意識模式或業(yè)種的扭曲和著色的前提下)所有事物都是全新的,它們皆是本性之化現(xiàn)愛游戲中國官方網(wǎng)站。
4.15 同一個事物,不同的人對它的感受和認知是不一樣的,這是因為每個人都以異于他人的途徑來認知事物(如此便出現(xiàn)了千差萬別的看法和觀點)。
4.16 假設事物的存在取決于人們的不同看法,那么當沒有人看見(發(fā)現(xiàn))此事物之前,會發(fā)生什么呢?
4.17 這個世界(萬事萬物)是什么,取決于我們的眼光;否則,它們無法被認知。(即世界是什么或不是什么,依我們的看法而定。)
4.18 只有處于終極之圓覺之境時,方能始終知曉所有(眾生)的意識模式(之結構、運作方式和表現(xiàn)特征等)。
4.19 (處于圓覺之境,也即處于無我之我之境)此時我們看待萬物不再是通過自我意識的一己之光(去照亮萬有),而是通過圓覺(般若之智)以圓照萬有。
4.20 此時,圓覺(能知之主體)與圓照(所知之客體)已渾然一體,無法在同一時間內對此兩者作出區(qū)別。
譯者按:在終極圓境之中,能(圓覺)所(圓照)雙泯,主客雙泯。能即所,所即能;境即是智,智即是境。故在此終極之中,對“能、所”作出任何方式的區(qū)別都是徒勞無益的,或多此一舉的。
4.22 當它(即各種私人化的看法與觀點徹底消除,我執(zhí)和法執(zhí)也隨之)瓦解后,此時的意識即轉化成了“大圓鏡智”(即圓覺、圣智),一切事物皆完整地映現(xiàn)于此大圓鏡智之中(即一切事物皆源于此大圓鏡智的映現(xiàn))。
4.23 由此可知,當意識處于“我執(zhí)”之中時,萬有一切被含攝于“我”中而令一切被“我”所扭曲和著色(由此以成就經(jīng)驗界,即現(xiàn)象界);當意識從“我執(zhí)”中解脫出來恢復其本來清凈之面目時,意識即還原為圓覺和圓照,此時萬有一切即此圓覺和圓照之化現(xiàn)(由此以成就超越的解脫界,即本體界)。意識是現(xiàn)象界和本體界這兩重境界之樞紐,故這兩重境界的實現(xiàn)皆需通過意識而成就之。
4.24 即使意識被不計其數(shù)的潛在業(yè)力(業(yè)種)所污染,猶如錯綜復雜的現(xiàn)象(如此的意識可謂昏暗錯亂到了極限),但仍然沒有失去它最根本的一個用途:實現(xiàn)覺醒。
4.25 一旦瑜伽士能善于辨別自我意識與覺醒之關系(而不斷深入地認同和融入覺醒),我執(zhí)(我念)的自我構建(自我強化)即告終止。
4.26 如此,意識在不斷深入地融入覺醒過程中,走上背塵合覺的解脫之路。關于先天本性的自由,即圓覺的完整了知將(逐步地或頓然地)呈現(xiàn)出來。
4.27 當瑜伽士在不斷深入地融入覺醒過程中(即工夫尚未臻于嫻熟,尚未徹底打成一片之時),業(yè)障和意識模式等會不時地泛起(干擾瑜伽士,而令其有退失道心之可能)。
4.28 (只要瑜伽士的道心足夠堅定)這些干擾是可以克服的(而并不是不可逾越的),就像我們曾經(jīng)無數(shù)次地找到各種悲痛與苦難的原因,且成功地克服和化除之那樣,通過追溯這些干擾的根源或通過修習禪定,皆可達到克服和化除之。
4.29 作為一名無私追求最高境界的人(以成圣賢為職志之人,即為解脫一切受苦眾生而誓求大覺之人),只需通過覺知和舍離現(xiàn)象世界的各種虛幻與顛倒,不斷地舍之又舍,當至無可再舍之時,即入最終三摩地(圓覺或涅槃)之境。
4.31 當所有遮蔽真理的積層(各層業(yè)障)和(身心中的各種)缺陷被洗滌和超越后,我們的洞察力將無任何封限,不移分寸而知天下(身不動,知已遠)。
譯者按:老子《道德經(jīng)》第四十七章曰:“不出戶,知天下;不窺牖,見天道。其出彌遠,其知彌少。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見而名,不為而成?!睂⒗献哟苏Z與此節(jié)相證可知,東方有圣人焉,西方有圣人焉,此心同,此理同。確然也。
4.33 與道合一的瑜伽成就者安處于無為之中,此時的每個瞬間都是真正意義上的永恒。故(得大成就的瑜伽士)圣者是一秒、一秒、一秒地全然生活于當下。
譯者按:當事物到來時,接受一切;當事物消逝時,不留戀一切。萬物如一條河流處于時刻變遷之中,而又從未有過任何變化——絕對的運動就是絕對的靜止;相對的運動就是相對的靜止。沒有不靜止的運動,也沒有不運動的靜止。當全水成波時,需知全波亦是水。無常變幻就是永恒,永恒就是無常變幻。永恒不在無常之外,無常也不在永恒之外。一切覺悟就是沉迷,一切沉迷就是覺悟:此名之為“圣者之化境”,或名之為“生命之圓境”。